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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时间:2012-09-26

文章来源:阳光车险

    什么是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很多拥有私家车的车主都说不是很清楚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具体细则?小编今天就来为大家解释一下?
    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首先在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小轿车、电动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以及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在保险合同中是不定值保险合同,分为了基本险和附加险,但附加险不能单独的保险。一般情况下,保险人必须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一条: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雷击、暴风、海啸、雪崩、雹灾、地陷、冰陷、崖崩、泥石流、滑坡等等自然灾害时,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要负责赔偿。因为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和车主的权益。
    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第五条中规定,比如机动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非被保险人或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等等原因,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那么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这样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是保障了保险公司的利益。
    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规定,车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让、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这些需要协商,才能够达成比较满意的关系。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对于车主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小编再提醒一下,汽车保险的选择一定要根据汽车的自身情况,切勿盲目跟从哦。只有学会怎么去买汽车保险,才能够为自己的爱车获得最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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