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小编详解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时间:2012-10-23
文章来源:阳光车险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又简称交强险,根据我国交通法规定,对所有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都必须征收的一种强制险种,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在交通事故中第三者的权益。国家之所以要征收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因为目前交通事故频发,在事故中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得到一定的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着它自身不可替代的特色,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强制性。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这里的强制性包括强制投保和强制承保两方面,一方面所有在中国境内行驶的机动车主都必须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凡是未投保的车辆上路会受到处罚,另一方面具备资质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得随意解除保险合同。从这个强制性来看,交强险是目前中国车辆投保最多的一个险种。
第二,保障性。除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囊括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也就是说,只要符合规定,凡是交通事故发生,第三者都可以因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获得一定的赔偿。这个保障范围相当的宽泛,足够适用于中国的国情了。
第三,不可替代性。虽然第三者责任险也是对交通事故中第三者的权益的合法保障,但是,第三者责任险并不能取代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因为这两者的赔偿原则大相径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在第三者责任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事宜。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确实是我国车险中的一枝奇葩,它所负有的特殊使命是其他商业保险所达不到的。自从实行以来,交强险已经为数以万计的人解决了交通事故中的问题,让第三者的权益得到了有力的保障。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它的作用,让交强险变得越来越实用。